给餐饮企业主一套风险解决方案
01
餐饮行业的定义与特点
餐饮行业的定义与形式:是集即时加工制作、商业销售和服务性劳动于一体,向消费者专门提供各种酒水、食品,消费场所和设施的食品生产经营行业。主要形态有:
餐饮行业的有三大特点:
02
餐饮行业的三大风险
一、资产的风险
发生火灾爆炸、水损电漏、自然灾害(雷电/ 暴雨/ 洪水/ 暴风/ 龙卷风/ 冰雹/ 台风/ 暴雪/ 沙尘暴),店内的资产被损毁,给老板们造成直接的财务损失。
常见案例如下:
爆炸:2020年7月,深圳某餐厅燃气泄漏,导致爆炸,虽未波及人员伤亡,但店内装修及设备完全损毁,同时造成旁边的多家商铺门面及招牌严重损毁。
火灾:2021年5月,玉林某餐厅开业当天,正庆祝揭牌,厨师离开后厨时,大意未关火炉,导致油锅起火,引发了火灾后又因处置不当,导致店铺过半面积被烧毁。
暴雨:2021年7月,郑州一条街道的店铺,都被一场大雨所水淹,店内所有冻品存货、机器设备、卷帘门都损毁殆尽,连墙体也要重新粉刷,暂停营业重新投装修。
盗窃:2021年2月,乐山某餐厅被多次盗窃,柜台内摆放的多种名贵酒水被偷走。
这些风险共同点:店内已有的资产遭受损失。
为了弥补损失,尽快恢复营业,保住员工不流失,老板们需要短时间筹集资金,重置资产和店铺装修,这期间还要承担租金的沉默成本,损失营业中断的机会成本。
而如果餐饮店,投保了「 财产一切险 」,就可以将风险发生后的财产损失,转由保险公司来承担,老板们可以快速得到理赔款,用以重置资产和店铺装修,减少当初投资的亏损,并有资金快速使店铺恢复运转。
二、顾客的风险
顾客在店铺经营范围内,发生摔倒、磕撞、烧烫伤、食物中毒,店内其他意外事故,造成客人的人身伤害、财产损失、精神损失、诉讼费用等,老板们需要承担经济赔偿责任。
常见案例如下:
顾客食物中毒:2022年7月,杭州某网红餐厅,因食材不卫生,或未充分加热加工,导致多名顾客食物中毒,被紧急送往医院救治,餐厅承担侵权赔偿责任。
顾客被烧烫伤:2014年9月,义乌某餐厅,服务员添加酒精时发生爆燃,导致两名顾客被烧伤,其中一人皮肤大面积烧焦,伤势非常严重。
三、员工的风险
员工因为三工原因(上下班及工作时间、工作地点、工作原因),发生交通事故、意外伤害、急性病身故等工伤情形,所产生的死亡或伤残赔偿金、医疗费、误工费、就业补助金等,都需要雇主承担经济责任。
常见案例如下:
员工上下班发生交通事故:
案例一(已交社保):2023年,广东某公司雇员张某(近12个月平均月薪约8千元),在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,导致左肩关节受伤,被认定为工伤,住院18天,后续需长期康复治疗,共遵医嘱休假累计12个月。公司虽为张某够买了工伤保险,但工伤保险赔付后,根据《广东省工伤管理条例》企业仍需要承担赔偿款23万元,其中包含误工费9.6万元(12个月工资)、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2万(8级伤残为15个月工资)、护理费及医保外用药等1万余元。
员工工作期间猝死:
案例二(未交社保):2022年,佛山某公司雇员姚某(近12个月平均月薪2899元),工作期间,晕倒不省人事,经医院抢救无效当天死亡,被认定为视同工伤。因公司未给姚某缴纳社会保险,公司应向员工亲属支付赔偿款105万元,其中包含一次性工亡补助金94.8万元(全国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.74万元/年*20 )、丧葬补助金6万元(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万元/月×6)、供养亲属抚恤金4.1万元(2899元/月×30%×12个月×4年,儿子是唯一法定继承人,年龄14岁,到18岁还有4年)
还有很多其他工伤案例:员工工作中摔跤骨折、烧伤烫伤、被重物砸伤、因工被打等等,不一一展开,我们要清楚,一经被认定为工伤,雇主需要承担经济赔偿责任。
实际经营中,很多企业主存在以下风险缺口:
1)未为员工缴纳社保,发生工伤,所有赔偿款项均有企业独自承担。仅一人工亡成本大概率以百万计(每年都在增高)。无论论是什么原因导致的未交社保,长期不交(企业或员工个人原因)、未及时交(实习生/未转正/刚入职员工)、无法交(退休返聘员工),只要有实质的用工关系(即使未签订劳动合同),雇主就负有工伤赔偿责任。
2)未按实际工资为员工缴纳社保,发生工伤,实际应赔款与社保按“缴费工资”计算的赔款之间的差额,由企业自行承担赔偿。
3)已按实际工资为员工缴纳社保,发生工伤,工伤保险赔款也无法弥补全部的工伤财务损失,用人单位仍需支付误工费、护理费、伤残津贴或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(如上述案例一),当员工发生5至10及伤残时,赔偿金数额不会小。
企业主正确做法是:(按实际工资为员工缴纳社保+配置足额的商业雇主责任险),这样可以全方位的保护企业主的用工风险。
衍生一项重要的知识点:很多有风险意识的企业主,也会主动给员工购买团体意外险,但是团体意外险在法律上,定义为“企业给予员工的一项福利措施”,这并不能转嫁企业对员工应承担的工伤赔偿责任,发生意外事故时,按条款规定保险公司会将意外险理赔款直接给到员工,员工即使拿到团体意外险的赔偿,依然可以合法向企业提起上诉,要求工伤赔偿。
而雇主责任险(企业责任险)在法律上,定义是转移企业主的经济赔偿责任,它包含了团体意外险的保障责任,也包含了工伤赔偿责任,发生意外事故/工伤时,保险公司的理赔款是经由雇主的名义给到员工,因此雇主已尽到的赔偿义务,在法律上无需担心员工的再次索赔。
并且,团体意外险的保障范围,远小于雇主责任险,我们用一个案例来对比一下:
看了上面的案例,企业主心中是否有了答案。
企业主关心的问题,无非如下:
企业知道工伤保险依法须缴纳,也帮员工交了,但知道这不能覆盖全部风险,于是又配了团体意外险,结果没想到,遇到事故还是需要自掏腰包。企业到底有什么方法,能够真正转嫁员工的工伤风险?
有没有一款保险,可以做到以下几点:
1)能真正在法律上代表老板的赔偿责任,赔付后员工不能再找麻烦的?
2)能使用更为宽松的工伤伤残鉴定,可以更容易把钱理赔下来的?
3)工伤保险只能赔付医保内费用,那医保目录外的费用也由保险公司报销可以吗?
4)除了赔住院津贴,员工因工伤不能上班的工资,这笔误工费也由保险公司赔可以吗?
5)如果员工受伤严重,医嘱要全陪护理,这笔护工费也由保险公司赔可以吗?
6)万一员工受到法律援助的启发,要起诉老板,老板应诉打官司的费用能不能也报销?
7)其它的救护车费用、转住院交通食宿等杂费,也保障进来?
答案:有,那就是雇主责任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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